加拿大安省政府,擴大交通特別警員的執法權限,允許他們拘捕,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吸毒的人士。
省府宣布修訂《限制公共場所使用非法物質法》,允許受僱於都會聯通、多倫多公車局,及渥太華卡爾頓交通局的交通特別警員,拘捕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吸毒的人士,有關權力和警務人員看齊。安省法務廳長克兹納表示,新規例將於 7 月 1 日起實施,交通特別警員可以要求違例者停止吸毒,如果不配合,可以開罰單和要求他們離開。根據法例,被定罪者最高可罰款 1 萬加元,或監禁 6 個月。
省府亦宣布,加強打擊非法製毒,禁止持有、使用或出售製毒設備,以及限制製毒化學品的擁有及販運。若業主明知單位被用作製毒,仍然放任不管,亦構成違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