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控方挑戰多倫多一名法官,在億萬富豪斯特羅納克,被裁定性犯罪罪成後,罕見作出宣告審判無效的決定。控方要求安省上訴法院推翻審判無效裁決,並恢復原有的定罪。
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莫洛伊,今年六月裁定現年 93 歲的斯特羅納克,兩項性犯罪罪成,案件原本涉及 12 項控罪。不過幾周後,斯特羅納克的辯護律師,提出「新證據」之後,法官宣告其中一項罪名審判無效。該「新證據」包括辯護律師,收到申訴人民事律師發出的電郵,表示受害人計劃對斯特羅納克提出民事訴訟,認為這些說法,與受害人在刑事審訊中的證供,以及莫洛伊當初作出有罪裁決時,所依據的事實認定互相矛盾。
控方提交的上訴文件,表示莫洛伊在宣告審判無效時,犯下多項法律錯誤,莫洛伊不應該採納相關電郵作為證據。檢方亦認為,莫洛伊錯誤地認為,自己無法處理申訴人,在審判無效申請中,所引發的可信性問題,並主張這些問題,本來就是法官應該處理的事項,不是推翻原有定罪的理由。因此要求安省上訴法院,恢復斯特羅納克的有罪裁決,並將案件發回高等法院進行判刑。
斯特羅納克的辯護律師批評,檢方提出上訴是「浪費法庭資源」。由於其中一項定罪仍然有效,斯特羅納克需要就一項猥褻侵犯罪名,在 9 月 17 日接受判刑,他另外在明年春季,亦需要在新市面對另一宗性侵罪案的審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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