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航空公司職員試圖阻止乘客用電話錄下糾紛,並拒絕替他們辦理登機手續。有律師表示,乘客有權錄下和航空公司職員之間的糾紛,方便日後提出索償。 黃先生和親戚去完班夫旅行準備乘西捷航空回多倫多,去到機場櫃檯才知道要乘坐下一班航班,再三追問下職員才表示是由於原本的航班換了較小的機型,黃先生打算錄下這個回應,方便日後取得賠償,豈料職員伸手搶電話阻止他們錄影,還打傷了黃先生的父親,他向西捷航空提出賠償但遭到拒絕,已向加拿大運輸署提出申訴。 律師表示,影片是乘客提出索償的重要證據,根據法例,只要對話中至少一方,例如錄影者本人同意,就可以合法錄影。 這種經歷不是個別例子,哈里達斯夫婦去完旅行準備乘坐加拿大越洋航空回家,職員因為他們排錯隊變得不耐煩,哈里達斯於是錄下這個情況,職員要求他們刪除片段和相,否則不會替他們辦理登機手續,擾攘一輪哈里達斯錯過班機,要改乘搭另一間航空公司的航班。哈里達斯之後告上小額錢債法庭,法官表示影片證明航空公司的行為極其惡劣,裁定要向哈里達斯賠償 7000 加元。 CBC 新聞就事件查詢航空公司,公司回覆表示,對事件未能反映一向高標準的客服水平感到遺憾,涉事職員已經不在公司任職。